
围绕我市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山水风貌、发展成果、人文故事、乡村振兴、文明新风等元素展开创作。通过书画描绘、展示新时代、新杭州、新风尚,传承中华文脉,展现杭州风采,书写银龄华章,共绘美好家园。
紧扣国家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” 战略与浙江“重要窗口”建设定位,突出老年人的主体性与创造力,让观众看到的不仅是“被拍摄的老年人”,更是“作为创作者的老年人”,生动展示杭州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成就,以及杭州老年人的精神风貌与生活品质。具体分为:
和华社区(多立方公寓、九润公寓、罗兰春天)老年人,女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;男性年满 60周岁及以上。(以2026年1月1日为基准,女性即1976年1 月1日及以前出生,男性1966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)
(1)规格:书法(篆刻)作品尺寸最大为四尺整张(138cm×69cm),最小为四尺斗方(69cm×69cm)或四尺对开( 138cmx34cm),草书、篆书附释文,篆刻作品8方以上,附边款4方;绘画作品尺寸最大为四尺整张( 138cm×69cm),最小为四尺斗方(69cm×69cm)或四尺对开(138cmx34cm)。所有作品为竖式直幅。
(2)形式:书法字体不限(篆书、草书需附释文);绘画种类包括中国画、油画、水彩画、水粉画等。
(3)创作时间:仅限2025年8月份起的新创作作品,无需装裱;各区、县(市)的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统一装裱后参展。
(4)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 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(5)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(6)不符合本征稿要求的,不能参选;已入选的,将予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(7)活动不收征集费。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(8)本征稿要求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要求之所有规定。
(2)作品须取材于浙江省境内,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同赴拍摄地进行勘察确认。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相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相关费用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(4)评选结束后,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(JPG 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 5MB,须含有完整的EXIF 数据)。接到通知的投稿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大尺寸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须扫描底片)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。
(5)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正式公布入选名单。
(6)对于所有入选作品,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汇编等方式使用,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。
(8)对拍摄和后期处理方法不作限制,可以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图像(视频)和他人素材,但作品主体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创作。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图像(视频)、音乐、他人视觉素材等需注明,并确保拥有合法使用权。
(9)凡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、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、“徐肖冰杯”中国纪实摄影展和历届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、浙江纪实摄影大展、浙江省老年摄影大展中入选、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。
(10)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主要组成部分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。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(11)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)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。
(12)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选;已入选的,将予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(13)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。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(14)凡投稿者,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举办单位所有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